就業人員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,原年薪60萬/12萬個稅,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,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工資年收入標準的20%,所需材料也發生了變化。
在上海連續工作4年,每年在中國實際居住不少于6個月。4年內,年工資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區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,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得低于年工資收入標準的20%,符合中國法律、身體健康、無犯罪記錄的外國人,經現任單位推薦,可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。
所需材料(個人)
1.護照
2.完稅證明
3.工作許可證
4.體檢報告
5.無犯罪記錄證明及認證(國籍國和長期居住國)
6.中國期間無犯罪記錄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