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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聘用外籍人士從事高危體育項目崗位的相關聘用要點

      更新時間:2023-04-10 15:40:24點擊次數:1067

      1什么是高危體育項目?

      游泳、滑雪(包括高山滑雪、自由滑雪、單板滑雪)根據國家體育總局《高危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》,、潛水和攀巖被列入第一批高風險體育項目目錄,該方法明確了高風險體育項目的條件、申請和審批流程。

      2外國人從事高危體育工作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
      ⑴雇主需要提供經營高危體育項目的批準證書。

      ⑵外國人擬從事高危體育項目教練,需提供行業主管部門的預執業資格證書。

      例如外國人從事非高風險運動,比如擔任足球、籃球等項目教練,是否需要提供額外的申請材料?

      沒有必要,非高危體育項目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有關文件執行,暫時不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