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什么是高危體育項目?
游泳、滑雪(包括高山滑雪、自由滑雪、單板滑雪)根據國家體育總局《高危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》,、潛水和攀巖被列入第一批高風險體育項目目錄,該方法明確了高風險體育項目的條件、申請和審批流程。
2外國人從事高危體育工作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⑴雇主需要提供經營高危體育項目的批準證書。
⑵外國人擬從事高危體育項目教練,需提供行業主管部門的預執業資格證書。
例如外國人從事非高風險運動,比如擔任足球、籃球等項目教練,是否需要提供額外的申請材料?
沒有必要,非高危體育項目按照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有關文件執行,暫時不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。